过去一段时间,恐怖主义威胁越来越严峻,前几天新疆军民一起打掉恐怖组织已经发展到三四百人,可见恐怖主义威胁是多么的严峻。这篇文章是曾发表在内参杂志上的关于反恐措施的一部分,现在与战友们分享,供参考。
如今的恐怖主义早非简单的局部问题,时常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而且,在恐怖主义背后,往往闪现着相关国家的影子。甚至,那些恐怖分子的头目、组织,可以在相关国家合法地组织、策划针对其他国家的恐怖袭击事件,还会受到资金的资助。面对这种形势,若仅仅只是被动防守,恐怕总是会陷于被动。
个人认为,针对当前的恐怖主义形势,在操作上要有针对性,这种针对性个人认为主要集中在如下五个方面:
一、拉高相关国家支持恐怖主义的成本。
如今的恐怖组织,大部分都有国家支撑背景。只要涉及到国家支撑背景,就必然涉及到国家间的政治博弈。如此一来,要想消灭掉这些恐怖主义或者遏制这些恐怖主义势力,就必须让他们的金主们感觉到痛,并为此付出代价。让他们因支持损害我国利益的恐怖主义而遭受比我国更大的损失。当其支持恐怖主义的得利远远小于损失,他们就会逐渐减少或停止对恐怖主义的资金支持和政治庇护。这种反制手段是多样化的,可以“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也可“投桃报李”,总之不能让他们轻而易举,毫无代价。
针对支持东突恐怖势力的企业、组织或其它机构可进行如下制裁:拒绝给予相关机构的负责人的中国签证;拒绝与该组织直接关联的机构、组织到中国访问、投资和其它一切活动。
针对支持东突恐怖势力的外国官员、议员可进行如下制裁:5—10年内不准到中国投资、交流或访问,警告与其有关的企业,在中国投资将受到限制或拒绝相关企业到中国投资。
针对支持或同情恐怖势力的媒体,可将媒体或相关记者列入支持恐怖主义黑名单,每年对相关媒体和记者进行官方公示。对支持恐怖主义的记者或评论员,可效仿针对议员等个人的制裁;针对相关媒体的制裁,可将其在中国的发展权与是否支持恐怖主义直接挂钩,若其有支持恐怖主义记录,直接放进支持恐怖主义黑名单。
二、调整国内民族和宗教政策,加大力度发展落后地区的经济,消除恐怖土壤。
我国在少数民族地区及国内的某些政策方向领域一直存在瑕疵或问题,这些问题某种程度上已成为恐怖主义的温床。如今,我国要向西开放,要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若不调整包括包括民族、区域扶植手段等相关政策,一个安全性不高的新疆,将很难担当我国对西面国家开放的窗口。这些基础性的制度和政策措施调整,需要更高层面的思想和意见统一。
具体到操作层面,就是要解决好民族和宗教两个核心问题,只要这两个问题抓好、做实,就能消除恐怖主义产生的土壤。
关于民族政策,环球时报3月21日刊登了对维族群众的专访,其中热汉古丽的一段针对民族政策的说法很多人都有同感。热汉古丽说:
对民族政策,我觉得该保留的要保留,该调整的要调整,该取消的也要取消。像一些地方仍实行“两少一宽”政策(上世纪80年代提出的“对少数民族犯罪分子要少捕少杀,在处理上要尽量从宽”),就应取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犯罪了就该抓,该枪毙的枪毙,不能因为是少数民族,犯法了不抓,还说是国家优待政策。这会养成一些人的恶劣习惯,长大了就会成为犯罪分子。
我们要建立法治国家,要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国之内自然不能因民族不同而法不同,民族政策当然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但是,我们过去的政策存在对少数民族的违法行为处理过于宽大甚至是加以纵容。纵容必会生患,患不治、不止则必生祸,甚至最后一发而不可收拾。因此,调整一些不适合的民族政策,对未来消除恐怖主义土壤很重要,且当前已刻不容缓。
在宗教问题方面,我国近些年存在主体思想欠缺,健康引导不够和管理不严等问题。在新疆地区,我国清真寺数量在2009年已近2.5万座(注释:2009年7月1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新疆清真寺数量大幅上升已近2.5万座》),这一数量远高于中东伊斯兰国家的数量,这说明我国支持伊斯兰宗教信仰的力度是很强的。但是,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地学校数量却只有不足9000座,远远少于清真寺数量。我国有信仰自由,当然应支持宗教信仰和宗教发展,但我们是不是应该更加重视基础教育呢?
特别应该指出的是,我们应该加大新疆地区双语教学的师资力量,要提高新疆地区各族同胞的知识能力,提高他们和中、东部地区群众的文化、经济交流的能力,从而促进新疆地区的发展。
另外,有必要指出的是,我国对宗教机构的非法传教行为应予以重视。近几年,城市的大街上喊着口号宣传基督教和派发基督教宣传册的现象普遍,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这属违法传教活动,但却很少见到有效治理。为了吸引教众,有的宗教机构甚至采取利诱等方式来进行非法宗教活动,这都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要向消除恐怖,老百姓安居乐业是前提,这就要求我们在民生方面做更多的工作。改革开放后,我们经济得到大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得到大幅提高。但是,在较为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受地理条件限制,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于东部和中部,民生也有欠账。而在工作中,干部脱离群众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如今,要解决这一问题,消除恐怖分子生长土壤,就必须重回群众路线,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政府及官员必须和群众利益充分站在一起才行。最近,中央作出了20万干部下乡运动就是很好的开始,这是工作方法上的重大改进,对消除恐怖分子的生长土壤有很大助益。
三、加强社会安保体系、机制和群众反恐意识的建设。
我国当前社会安保体系存在很多漏洞,以昆明恐怖袭击为例,五个人当中还包括女人,竟可砍死29人,砍伤143人,若安保措施得力,根本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我们的反恐情报系统也有问题,竟对相关恐怖袭击没有半分耳闻,这不该是一个大国面对这些低级恐怖主义者的情报能力。哪怕在昆明恐怖袭击事件发生一周后,湖南长沙仍可发生类似事件,并造成5名普通百姓死亡和多人受伤。这显然不能再用突发无准备来形容了,而是社会安保体系不够完善的必然结果。
个人建议,我国应建立立足于人民群众的反恐安保和情报体系。这种体系要学习过去的交巡警平台经验,可设置带有反恐防暴功能的交巡警平台。同时,还可建立以社区、小区和大型单位为单元的安保和情报体系,由当地居委会、派出所和居民,形成由点到面的安保网和情报网,并使这一网络在我国公安部门的引导下行程良性循环。
我们还应进行全民反恐教育。反恐教育主要应包括:面对各种恐怖袭击如何应对、自救和反抗。3·1昆明恐怖袭击案,5名歹徒即砍死29人,砍伤143人?难道真的是恐怖分子杀伤力很强?非也!根本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个是公共场所反恐机制缺乏外,反恐能力弱;二是公众对恐怖陌生,缺乏自救、反抗意识和能力。基于此,我们反恐部门应立足于群众,创立立足于群众自己和与专业反恐人员配合反恐的能力教育。试想,若昆明火车站恐袭时,青壮年们立刻冷静、有组织地展开反抗,根本不可能有如此之大的伤亡。
为了鼓励全民反恐,政府还应设置“反恐英雄奖”,对恐袭现场敢于与恐怖分子搏斗的个人或团体英雄,给予高度荣誉评价和金钱奖励。譬如,可针对打死、打伤、制服恐怖分子的行为,作出不同奖励的规定,形成社会奖励机制。重庆给予在广州火车站反抗恐怖分子的单连波5万元的奖励,就是一个好的开始。但令人遗憾的是,广州方面并未对单连波进行奖励,各地也未因此专门设置相关奖项,奖励额度也还不够。在这里,特别建议政府设立反恐英雄奖项,明确反恐奖励机制。有了这样的机制,我们就能在遏制恐怖分子实施恐怖活动的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