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处理办法:
1、按属于无法收回应收账款,账务处理计入“管理费用”,报税局审批后方可在所得税前扣除。
2、按质量赔偿处理,贵公司与客户依据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赔偿支出不属于流转税征收范围,应凭双方签订合同、协议、赔偿协议、对方公司签收证明入账,计入“营业外支出”。根据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售后服务部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
地方性法规:大连《企业所得税规定》:
3、关于企业发生的合同违约金、赔偿金的收支税收处理问题
企业的违约金、赔偿金收支,原则上在收取和支付日确认收入和税前扣除。
青地税函〔2011〕4号 :
企业因产品质量原因给对方造成损失,经过双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支付的赔偿款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 所称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企业因产品质量的原因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经过双方协商达成赔偿协 议,或经过法院判决,其支付的赔偿款不符合资产损失的定义,因而不属于资产损失,而属于赔偿支出,应属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企业如能提供充分适当的证 据证明确属赔偿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