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2014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金额,详细点

2020-10-13 社会 75阅读
需要注意的是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缴费基数每年都有变化。
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企业缴纳20%,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企业缴纳7%,个人缴纳2%;失业保险企业缴纳2%,个人缴纳1%,农民合同制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企业缴纳比例在0.6%~2%之间(一类行业为0.6%、二类行业为1.1%、三类行业为2.0%),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企业缴纳1%,个人不缴纳。
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烟台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能低于6%,不能高于12%。
【补充说明】
2014年度烟台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最低、最高缴费基数暂不调整,企业可继续按照2013年度的缴费基数进行申报。社保局相关人士介绍,“2014年我市最低缴费基数暂定为每月2129元,最高缴费基数暂定为每月10643元。待山东省统计局公布201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后,将按规定只对最低和最高基数进行调整。”
据金投保险网专家介绍,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由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其中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最低缴费基数,300%为最高缴费基数。目前,烟台以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当年月缴费基数;新成立企业无上年度工资的,应以职工第一个月的工资总额作为当年月缴费基数。如果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低于最低基数的,按最低基数缴纳;高于最高基数的部分,不计入缴费。
烟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网上发布了2014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信息。201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3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2014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基数执行标准为:最高缴存基数12905元;最低缴存基数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1220元,市直及其他县市区1380元。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仅适用于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最高缴存基数的按最高基数计算,不到最高基数的按实计算。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般不超过烟台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3倍,不得低于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职工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单位可根据实际在每年1月或7月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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