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奴隶制社会不存在土地私有制,所以没有租佃关系。
2。 封建社会出现了封建领主或地主,生产关系发生改变,农民翻身,不再是奴隶,可以自由雇佣于土地所有权人,这时候出现了租佃式的生产关系,这是生产关系领域的一次革命,推动了农民劳动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当时农业的发展。
3。 租佃关系从农民的自由迁徙逐渐发展为不能自由迁徙,这一方面有利于农民熟悉土地,方便种植和管理,另一方面,限制了农民的自由,使农民被限定于地主的土地上,无法自由选择雇主。其结果是,劳动生产率上升,但租佃关系的矛盾也上升。
4。 租佃关系的矛盾上升,最终发展为推动朝代变更的革命性力量,出现了朝代的变化。
5。 明、清两个朝代,对于农民与土地关系处理,有非常完善的法律法规,可以说是租佃关系的集大成者。
6。
共产党在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尤其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重点是理顺农民和地主的关系。从开始的打土豪分田地,调整为减租减息运动,这是租佃关系的历史性发展,为后来的革命胜利打下了坚实的民心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