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具体包括两大方面: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二、宗教信仰自由
广义的人身自由权包括公民的人身、人格尊严和住宅不受侵犯,以及与人身自由密切联系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三、社会经济权利
社会经济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经济生活和物质利益方面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它主要包括:财产权;继承权;劳动权;休息权;物质帮助权;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四、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发展各种教育事业。
特定人的权利指包括妇女、母亲、儿童、老人、离退休人员、烈军属、华侨、归侨和侨眷在内的人员。其权利包括: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保障离退休人员和烈军属的权利;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益。
五、监督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扩展资料: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应履行的义务主要有: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4、依法纳税.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
5、计划生育。
6、参加劳动和接受教育.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享有的权利,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