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在员工离职后不办理社保转移会导致该离职员工不能再继续缴纳社保。
辞职后原公司应及时办理停保和减员,并协助员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需要注意的是,社保的钱不能取出,只能够进行转移。
社保转移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人员减少表
3、养老保险手册
4、身份证复印件
5、保险转移单
6、缴费凭证
7、新单位劳动合同
拿着以上材料去新公司所在社保局办理保险转移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当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离职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减员手续。
如果不及时办理减员手续,新的用人单位将无法办理参保增员手续,如果由此影响劳动者在新单位参保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原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社保转移程序: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
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