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辞职提前一个月而公司的劳动合同要求辞职需提前两个月合法吗?

2020-06-03 社会 89阅读
《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辞职规定:“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办理离职手续,但用人单位不批准的,那么带上劳动合同,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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