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车辆年审次数不一样,不同车辆的年审次数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第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扩展资料
机动车年检类型共有三类
(一)、9座以下非营运小客车,直接到检测站参加检验,检验合格后,检测站在行驶证副本打印检验凭证,交还车主;
(二)、9座以上客车、货车,车主应先到辖区交通大队预检点进行外观检测,项目有:客车座椅是否符合要求、货车是否按规定粘贴了反光标志和侧后部防护装置等。预检合格后,持凭证到检测站检测;
(三)、摩托车、三轮车等车辆,属于人工检测范围。车主到辖区交通大队预检点进行人工检测,检测合格后到大队车管窗口打印检验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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