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说我名下有公司,他人冒充我名义注册公司我有什么危害??应该怎么办

2020-09-01 社会 54阅读
您好,他人冒充自己名义注册公司的原因可能是:
根据《行政许可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司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可由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无需本人亲自办理。
申请设立、变更公司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材料中,只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文件,并不要求法人或股东本人亲自到场签字。
《条例》中明确规定公司在申请登记时应提交客观真实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故工商登记机关只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尽到了审慎审查义务,并不对申请文件的真实性承担审查责任。
解决这一问题的法律途径主要有三个:
一、刑事立案。
如果冒用他人身份证造成重大社会危害,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将不法分子绳之于法,注销公司登记。
二、民事诉讼。
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达到撤销自己股东身份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十九条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后,应当根据这个条例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依法处理举报事项。
法院根据调查材料,如果确认公司在取得公司登记时的股东、经营住所等重要事实的材料均属虚假,且情节严重,应予以撤销公司登记。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9条: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治安处罚。
可以通过法律处罚,让冒用身份的他人或者股东,主动撤销受害人的股东身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面的总结来看,最低可能要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要判刑。
如能提供更为详细的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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