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人民法院不应强制迁出。
农村一户只有一片宅基地,综上所述,从保障基本生活的角度考虑,法院一般不会拍卖农村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