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不在户籍地居住的,可以到经常居住地乡镇(街道)设立的采集点就近参加信息采集。
2、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退役(转业)证(或能证明其身份的其他退役、转业档案资料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明证件。
3、现役军人家属携带证件: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现役军人士兵证或军官证等。
扩展资料
信息采集的对象包括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服务管理的所有相关人员。
对于相关证件遗失的采集对象,可由熟悉情况的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出具相关材料,也可通过个人档案里的有关材料进行证明。确无任何证明材料的,应由个人出具服役情况说明,先采集相关信息,待查实后确认。
主要为了全面掌握管理保障对象情况,为政策制定打牢基础,同时为悬挂光荣牌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不直接作为个人享受相关待遇的依据。
但从长远看,这项工作又与每位采集对象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如果出现遗漏情况,一方面可能影响国家制定相关政策的精准性,另一方面新政策出台后没登记信息的人员可能无法第一时间享受。
参考资料来源:南方都市报--退役军人事务部迎来首任新闻发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