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的房屋是不可以买卖的,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也是无效。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订立的合同无效。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购买者若不知道所购买的房屋是违章建筑,购买者为法律中的善意第三人,自然也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则出卖人应当返还购买者已经缴纳的购房款,并赔偿自缴款次日至付清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