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它属于行政部门,组成人员是按照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管理,所以它的组成人员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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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力量配备: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实行专门的管理和政策保障,制定符合其自身特点的职务职级序列和管理办法,提高职业荣誉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战斗力。
主要职责: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应急救援;指导火灾、旱灾、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综上所述,应急管理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它的组成人员也是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因为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改制后都退出现役,所以,应急管理部的成员都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