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初,刚推行社保的时候,每个参保人员都要分配给一个唯一编号,以区别于其他参保人,这个就是社保编码,是一个内部的业务编码
后来,人们意识到可以用身份证号码这个唯一的标识来标记参保人,于是很多新参保人员的社保编码就变为身份证号码,但原来参保人的编码也是存在的,可以并存。
再后来,社会保险法提出: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所以,社会保障号码和社保编码,一个是国家要求建立的,一个是内部业务系统的,这两者互不相干,但内容有可能会一致。
在很多新的业务系统中,这两个码都被统一起来了,以后就不会有任何区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