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4、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实施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中西部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
明确特岗教师招聘对象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据此,我省自2006年实施该计划以来,一直坚持招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以及当年当届的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
扩展资料:
特岗教师的实施原则
1、坚持范围,严格条件。纳入“特岗计划”的县(市、区),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财力比较困难,但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区),“特岗计划”实施期内原则上不得再以其它方式补充新教师。
各设岗县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招聘聘期已满、考核合格、愿意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特岗计划”教师。
2、中央统筹,地方实施。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制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特岗计划”教师总量指导性意见。我省“特岗计划”的实施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建立省政府分管教育的秘书长和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省编办分管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组织,统一安排。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特岗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