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修订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三十三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驾考规定科目一通过之后,申请A、B类驾照的,可在20天之后预约科目二考试。这是驾考规定的时间,实际操作以驾校和考试中心的安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