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日航线及自至美洲(不包括夏威夷)的航线
1、头等舱、公务舱免费托运行李规定:
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头等舱、公务舱两件行李,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额为32千克,每件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
2、经济舱免费托运行李规定:
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经济舱两件行李,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额为23千克,每件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
持婴儿客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一件行李,但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15厘米,另可免费托运一辆折叠式婴儿车或摇篮。如客舱空间允许,在征得乘务长同意后可带入客舱。
注:全航程为国航实际承运的日本与各大洲之间且经中国大陆境内转机的航线,同样适用上述规则。
二、除中日航线及自至美洲航线外的其它航线、夏威夷航线
1、头等舱、公务舱免费托运行李规定
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头等舱、公务舱两件行李,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额为32千克,每件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
超级经济舱免费托运行李规定(仅适用于2012年1月1日(含)以后旅行的北京—新加坡、北京—德里航线)。
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超级经济舱一件行李,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额为32千克,每件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
2、经济舱免费托运行李规定
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经济舱一件行李,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额为23千克,每件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
持婴儿客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一件行李,但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15厘米,另可免费托运一辆折叠式婴儿车或摇篮。如客舱空间允许,在征得乘务长同意后可带入客舱。
超过上述规定的件数、重量或尺寸的行李应交付逾重行李费。
扩展资料
《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中规定:
第二十四条 对通过时安全门报警的旅客,应当重复过门检查或使用手持金属探测器或手工人身检查的方法进行复查,排除疑点后方可放行。
手工人身检查一般应由同性别安检人员实施;对女旅客实施检查时,必须由女安检人员进行。
第二十五条 对经过手工人身检查仍有疑点的旅客,经安检部门值班领导批准后,可以将其带到安检室从严检查,检查应当由同性别的两名以上安检人员实施。
第二十六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都必须经过安全检查仪器检查。发现可疑物品时应当开箱(包)检查,必要时也可以随时抽查。
开箱(包)检查时,可疑物品的托运人或者携带者应当在场。
第二十七条 旅客申明所携物品不宜接受公开检查的,安检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场合检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国际、地区航线免费行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