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股票被ST、*ST的新规定:
1、股票被ST: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为负值;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申请并获准撤销st股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或者申请并获准恢复上市的公司,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主营业务未正常运营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四)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五)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六)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
(七)公司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或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八)中国证监会或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2、股票*ST:
(一)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二)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三)由于财物提交的报告存在虚假记录或者重大差错,证监会发布公告勒令修改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改正,而且公司停牌两个月。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五)因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股权分布问题解决方案,经本所同意其实施;
(六)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七)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解散的情形;
(八)其他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形。
3、暂停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退市: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