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烟草事业,有志于从事烟草行业工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或技能等具体相关要求;
5、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
7、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年龄计算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二)招聘单位各岗位的具体条件,请查看附件《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员工招聘计划与岗位需求》。
(三)以下情形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员工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在读生不能凭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本公告第五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