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理赔范畴中,保险中的意外和我们平时所说的意外是有区别的,保险中的意外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即非疾病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外来的,这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1、猝死一般因为自身疾病突然发作,不能满足两个条件,外来的和非疾病的。所以,猝死在保险中,显然不能算作意外了。若突然车祸,导致疾病发作、死亡,这就算意外了。
2、要想被他杀手是否是意外需要弄清楚两个问题:第一,是不是投保人为了获得赔付金蓄意杀害被保人;第二,被保人挑衅或者故意行为导致的打斗,造成的被杀害。这两种情况基本被国内的保险公司列入了免责条款之中。排除以上两种情况后,再来看被他杀是否满足非疾病、非本意、突发的、外来的这四个条件,条件全部具备,被他杀的情况就属于保险中的意外范畴。
3、食物中毒要分情况而论。对于群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毫无疑问的属于意外。但是对于个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则不能归为意外,因为如果你吃的是常规食物,很可能因为自身体质原因而导致中毒,这属于病理性范畴;如果你吃了变质的或者较危险的食物,那么就不能满足非本意这个条件,这种结果完全可以预见,和酒驾这种情况类似。所以对于个体性食物中毒,保险公司是有理由拒绝赔付的。由此看来,在发生涉及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事故时,千万不要认为自己的意外险是100%赔付的,就一时心软放弃对对方追偿的权利。 有一个问题,你要清楚就是保险公司让你提供的意外事故证明,其实就是无第三方责任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