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后,何时正式开庭,何时送达判决书,法律均没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 不过,法律对整个案件的审理期限是有明确规定的,法院不得超期不审不判。
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
1、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3、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