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为义务兵,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军,年龄可以放宽到24周岁!大学应届毕业生参军为义务兵,国家返还学费!
2.国防生的基本条件:
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依托地方普通高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含符合保送条件的保送生)招收的和从在校大学生中选拔培养的后备军官。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完成规定的学业和军政训练任务并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
一、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国防生的条件
国防生招收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0日)
3、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二、从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的基本条件
选拔的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符合保送条件被保送入学的在校本科生或全日制研究生。其条件是: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2、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3、学习勤奋,完成规定的课程,主干课程学习成绩良好以上;
4、年龄条件: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时的年龄分别不超过25,30,35周岁;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6、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在校享受社会义务性奖学金(已定向培养)的学生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具备条件者可以申请报名,经过组织推荐,填写《国防生资格审查登记表》,接受政审(政审标准见附录一)、面试和体检。
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者经组织审批后确定为国防生。国防生必须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
4.国防生的义务
国防生在校期间,要接受一定的军政基础知识和军官基本素质培训。主要是军事技能、军人作风养成和军官综合气质的培养。
5.国防生的待遇
国防生享受国防奖学金(每人每年暂按5000元标准)。
国防生在校完成学业和军政训练、年度考评和毕业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的学位后,即办理入伍手续,到济南军区工作。本科毕业生,定中尉副连职(专业技术13级);硕士毕业生,定上尉正连职(专业技术12级);博士毕业生,定少校正营职(专业技术10级)。
国防生在校期间可申请报考研究生,具体规定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报考前30天向选培办写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报考。
国防生毕业分配到军区后,自批准入伍之日起确定职务和军衔,按照所学专业和部队工作需要,一般对口安排到师、旅级单位工作,除组织安排或经组织批准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国防生毕业时,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先办理入伍手续,以现役军人的身份与部队签订协议后,到所录取院校攻读研究生。在校攻读研究生期间,部队按照干部工资标准给予其相应的职级待遇,不再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后按照与部队签订的协议到部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