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号由16位构成,其中各位的意义为:省市位(2位)+区县(2位)+学校类别(1位)+学校(3位)+学生类别(1位)+届别(2位)+班(2位)+学生号(2位)+校验位(1位)。
教委定义省市位和校验位。
*省市位(2位):北京市为:01
*区县编号(2位): 注:由于北京撤县改区,区县代码随之改变
*学校类别(1位):0=小学; 1=初中; 2=小学、初中并存学校(九年一贯制); 3=小学、初中、高中并存学校; 4=完中; 5=普高; 6=职高; 7=职普高并存学校。
*学校(3位):编码由各区县编制定义。注:这三位是学校编码的最后三位,即学校自编代码。
*学生类别(1位):0=小学生,1=初中生,2=普高学生,3=职高学生,4=小学生(借读生),5=初中生(借读生),6=高中生(借读生),7=小学生(按北京市户口对待借读生),8=初中生(按北京市户口对待借读生),9=高中生(按北京市户口对待借读生)。
*届别(2位):按入学年度后两位加学年制年度计算,为学生应毕业年度的后两位。
*班(2位)、学号(2位): 编码由各学校编制。
每个阶段毕业后,都会在新学校重新办理。
扩展资料:
一般来说,在当地的教育厅网站上就是可以查询的,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然后就能看到你的个人信息和照片了。
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不得将学籍作为入学和转学条件。也就是说,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前提条件。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
原来已建学籍的,应通过学籍系统为其转接学籍;原来没建学籍的,应通过查重程序后为其新建学籍。
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时,可根据家长要求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线下流程完成后,学生即视为在校生,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转接,实现“人籍一致”,最终审核以学籍系统的信息为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学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