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优势理论认为,国际贸易的基础是生产技术的相对差别(而非绝对差别),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对成本的差别。每个国家都应根据“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权取其轻”的原则,集中生产并出口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其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
比较优势理论建立在严格的理论前提下:
两个国家,两种产品或两种要素;
国家之间存在某种特征差异;
各国的比较利益的静态不变的,不存在规模经济;
自由贸易是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下进行的,以物物交换为形式;
生产要素在一国国内可以自由流动,在两国间则不能流动;
不存在技术进步,资本积累和经济发展。
比较优势理论也存在着理论上的“硬伤”,或者说,存在理论分析上的“死角”。这是因为,在李嘉图的理论分析中,比较优势所以能够成立,全然取决于两国间两种商品生产成本对比上“度”的差异。但是,如果只是考察经过高度抽象的“2×2贸易模型”,势必存在着这样一种情况,即两国间在两种商品生产成本对比上不存在“度”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