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个是国家公职人员,一个临时工。在工作期间福利待遇是一样的,只是合同工合同到期就没工作了,平时也容易下岗。
2、尽管合同工和正式工做着同样的工作,由于这种身份障碍,在人事福利待遇上却存在很大区别,正式工工作稳定、待遇好、社会保险齐全,而合同工则工作不稳定、待遇较差、不一定能够享受齐全的社会保险。这就是典型的因为身份差异造成的“同工不同酬”现象。在单位内部,与正式工相比,合同工自感“低人一等”,是“另类”,是“低等公民”,无论是从心理上,还是在工作上,合同工都会受到正式工的歧视。
3、因为一纸编制,将同一个单位内的工作人员人为地划分为“一等公民”和“二等公民”,工作相同,待遇迥异,这是计划经济体制留下的弊端。在计划经济体制中,事业单位中的职工也被当作“干部”和“正式工”来管理,拥有编制,国家财政全额或大部分拨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医院、广播电台、电视台的业务在迅速增长,所需人员在不断增加,但事业单位正在改革之中,如果给这些单位增加编制,就意味着要增加财政拨款,一般不予“扩编”。因此,这些单位在人手不够的情况下,只有以合同工的形式招聘人员,满足业务需要。这就形成了在同一单位内部,正式工和合同工并存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