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级以下公务员出境和普通公民出境时时一样的。无须报上级领导部门审查。可按照公民出境有关规定办理。(1)公民因私出国时,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户籍证明即可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然后领取并填写《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审批表》;(2)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规格为小二寸32MMx40MM);(3)提交与出国境事由相应的证明;(4)提交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初级以上因私出国(境)工作程序:处级领导干部因旅游、探亲需持因私出国(境)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的,按以下程序办理:(一)个人提出请假申请(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请假原则上安排在假期),填写《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附件3);(二)本单位(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盖章后报学院党委组织部审核,然后呈院领导审批;(三)在党委组织部备案并领取因私出国(境)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四)出国(境)返回后,在10日内填写《出国(境)回执单》(附件4),并由所在部门加具意见,与证照一起交学院党委组织部专人登记保管。(五)假期不办理因私出国(境)审批,如需假期出国(境),应在假期开始前5个工作日提交审批材料。假期内回国的,可在假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交证。首次申领因私出国(境)护照或港澳通行证的,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