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铁路客运运价规则》中规定,火车随车托运按以下条例收费:
第十七条 行李运价率为硬座客票票价率的1%,即每100千克千米的行李运价率等于1人千米的硬座客票基本票价率。
包裹运价率是以三类包裹运价率为基数,其他各类包裹运价率按三类包裹的运价率加成或减成的比例确定。
第十八条 行李、包裹运价是根据规定的运价区段,以每千克每千米的运价率乘以通过递远递减后而确定的计价里程,再乘以1千克,即得1千克为单位的运价基数。行李、包裹起码重量为5千克。
第十九条 行李、包裹的运费,根据《行李包裹运价表》按每张票据计算,以元为单位,尾数保留至角。每张行李、包裹票的起码运费为1元。
第二十二条 旅客可凭客票办理一次行李托运。托运的行李在50千克以内,按行李运价计算,超过50千克时(行李中有残疾人用车时为75千克),对超过部分按行李运价加倍计算。
扩展资料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中规定:
第六十四条 下列物品应提供的运输证明为:
1、托运金银珠宝、货币证券应提供中国人民银行的正式文件或当地铁路公安局(处)或公安分局(分处)的免检证明。
2、托运枪支应提出运往地市(县)公安局的运输证明。
3、托运警犬应提出公安部门的书面证明;国家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应提出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运输证明。
4、托运免检物品应提出当地铁路公安局(处)、公安分局(分处)的免检证明。
5、托运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应提供主管部门的运输证明。如精神和麻醉药品应提出国家卫生主管部门的运输证明。
6、托运动、植物时应提出动、植物检疫证明。办理时,将检疫证明的二联附在运输报单上以便运输过程中查验。
7、托运Ⅰ级或辐射水平H≤1mrem/h的Ⅱ级放射性同位素时(气体放射性物质除外),应提出经铁路卫生防疫部门核查签发的“铁路运输放射性物品包装件表面污染及辐射水平检查证明书”,包装件表面放射性污染及其内容物的放射性活度均不得超过《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表1与表2规定的限值。
一批或一辆行李车内装载的件数不得超过20件,每件重量不得超过50千克,并不得与感光材料以及活动物配装,与食品配装需要隔开2米以上的距离。
8、托运油样箱时,必须使用铁路规定的专用油样箱并提出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签发的油样箱使用证。到站后由收货人直接到行李车提取。
参考资料来源:铁路客户服务中心-铁路客运运价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