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物权转移,那么物权所附属的债权债务一并转移。这个你自己被业主钻了漏洞,事先应该先去物业公司咨询一下该处房产有无物业费等遗留问题。
至于物业合同,房主说的是没道理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初期同开发商签署《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后期和业委会签署《物业服务合同》即可,不必和每一户住户单独签署物业合同。业委会的合同代表了全体业主。
所以前房主是向把所有矛盾转嫁到你身上,让你和物业去打架,他轻松走开。
你可以直接把前房主告上法院,如果你懒得打官司,也可以找个律师朋友,给前房主发一个律师函。前房主恶意欠缴物业费,且不在交易前告知你,已经构成合同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