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加拿大签证担保金历史一定要12个月以上吗?担保人一定要是父母吗?

2020-09-14 教育 143阅读
首先,移民官为了排除假担保金(即通过拆借,临时拼凑的资金),要求有12个月的银行对账单。这样,如果过去12个月的对账单显示,申请人家庭从来就没有过这么多的资金,那么担保金的金额一定是虚假的。结果自然就是拒签无疑。
但是,是否一定要12个月以上呢?也不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以我的一个被监护人为例,在申请来加拿大前,父母将两处房子中的一处出售,然后,用售房款作为保证金。虽然历史只有不到2个月,但是,提供了房屋买卖合同,而且,银行流水也显示了这笔售房款到帐,照样过签。
最后,担保人不一定必须是父母。第三方资助的情况也是可以的。
不光是第三方资助可以,我曾经经历过一个由三方共同出资资助留学的案例。申请人的父母离异,各方工资都不高,根本达不到送儿子留学的要求。双方加起来只能提供三分之一的资金。在国内咨询过好多中介,答案都是不满足条件。恰好,这个学生的姑姑是我的一个朋友,在多伦多工作。但是,工资不高,也只能提供出留学费用的三分之一。最后,我加上学生的奶奶。奶奶的存款也能够三分之一的留学费用。而且,奶奶的退休金足够日常生活。所以,这三方加起来,满足了共同资助这个学生留学的要求。一次过签。
总结:只要材料真实,解释信写得符合西方人(而不是中国人)思维和逻辑推理方式。不一定非要在形式上满足要求。过签的条件之一实际上是:要让签证官满意地认为申请人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在加拿大的学习。至于怎样才能让签证官满意,就要看你的解释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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