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刑法系统于2000年12月28日通过了《引渡法》,
这在刑事法律上已经形成了一种制度。
1994年,中国与泰国签订了引渡条约。
这是中国与他国签订的第一个引渡条约。
到目前为止,中国与40个国家签订了56个司法协助
、引渡和移交被引渡人条约,为共同打击外逃贪官奠定了基础。
目前发达国家有韩国,西班牙,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和瑞典、
发展中国家有南非,厄瓜多尔,阿根廷,巴西和秘鲁 我国还与泰国,
俄罗斯,白俄罗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哈萨克斯坦,蒙古,
吉尔吉斯斯坦等一些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
并且参与了很多实际上涉及引渡问题的公约,
比如《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消除一切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