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国际人力资源师认证项目是中国人才研究会经济人才专业委员会、国际人力资源管理协会针对中国大陆广大人力资源工作者事业发展的需要,借鉴了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人力资源职业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对注册国际人力资源师认证考试系统进行了全面审核,并对质量控制、标准化建设、课程设置、题库的建立等重要方面全程设计、监督、实施。有百余位国内外专家和各类专业人员参与了项目研发工作。注册国际人力资源师项目在国内运行三年的时间里,已成功举办培训班200多期,全国各地授权点达26家。该认证已成为领军国内高端人力资源培训具有广泛影响的项目。
国际人力资源管理协会是经香港政府批准注册成立的具有广泛国际人力资源专家背景的非营利性协会组织。为了更好的整合全球人力资源专家资源,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水平和企业竞争力,由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台湾国立中正大学、新加坡理工大学、中国社科院、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香港、加拿大人力资源协会、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首都经贸大学等众多专家发起设立了国际人力资源管理协会。
1.认证证书级别及证书标准
(1)注册助理国际人力资源师证书
获得此证学员具备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本素质,熟悉人力资源领域的基本理论,并掌握相关领域人力资源管理实务,能够胜任人力资源领域的助理工作。
(2)注册国际人力资源师
获得此证学员比较全面地掌握了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知识,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具有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掌握相关人力资源管理技术,能够建立并完善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可以胜任人力资源部门主管工作。
(3)注册高级国际人力资源师
获得此证学员具有深厚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基础,积累了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掌握相关人力资源管理技术,能够建立并完善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可以胜任人力资源部门高层管理工作。
2.认证程序:
注册助理国际人力资源师、注册国际人力资源师实行学员自学、集中标准化培训(培训分为两类:一是高级强化培训,时间不低于2天半;二是普通培训,不低于5天时间)、培训合格后参加全国统一标准化考试,各考点根据报名情况在全省地级市设统一的考点。在全国各地级市指定考试中心报名。
笔试由注册国际人力资源师考试专家委员会命题并负责全国评判阅卷,笔试通过率有固定比率,即注册助理国际人力资源师约为报名人数的60%、注册国际人力资源师约为报名人数的50%。
注册高级国际人力资源师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培训、证书授予均有注册国际人力资源师考试专家委员会另行制定颁布。
3.认证标准:
所有考试成绩加权计算达60分以上者,授予注册国际人力资源师相应级别证书。
二、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是由国家劳动与就业保障部根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组织的颁发的职业资格认定证书。证书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申报条件
——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试点期间按试点方案规定的内容执行。)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与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