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推行规范汉字中取得哪些新进展?

2020-06-23 时事 80阅读

推行规范汉字,是因为有些地方滥用繁体字、乱造简化字、随便写错别字的现象比较严重。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务院于1986年6月24日发出通知,“1977年12月20日发表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停止使用。今后,对汉字简化应持谨慎态度,使汉字的形体在一个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以利于社会应用。当前社会上滥用繁体字,乱造简化字,随便写错别字,这种用字混乱现象,应引起高度重视。国务院责成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应尽快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各方面用字管理办法,逐步消除社会用字混乱的不正常现象。

遵照国务院的这个指示,国家语委对《简化字总表》做了个别调整,并重新予以公布。《简化字总表》的重新公布,巩固了简化字的地位,为坚持使用简化字、消除社会用字的混乱现象创造了条件。同时,国家语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着手规范行业语言文字的使用,陆续出台了一批正确使用语言文字的制度和法规。例如:《关于地名用字的若干规定》《关于广播、电影、电视正确使用语言文字的若干规定》《关于企业、商店的牌匾、商品包装、广告等正确使用汉字和汉语拼音的若干规定》《出版物汉字管理规定》等。采取上述这些措施后,社会用字的混乱现象逐步得到扭转。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公布后,为了推行规范汉字,教育部、国家语委组织力量制定了《通用规范汉字表》,并于2013年公布推行。《通用规范汉字表》收字8105个,分为三级。一级字表为常用字集,收字3500个,主要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的基本用字需要。二级字表收字3000个,使用度仅次于一级字。一、二级字表合计6500字,主要满足出版印刷、辞书编纂和信息处理等方面的一般用字需要。三级字表收字1605个,是姓氏人名、地名、科学技术术语和中小学语文教材文言文用字中未进入一、二级字表的较通用的字,主要满足信息化时代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门领域的用字需要。根据《中国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报告(2017)》,到2017年识字人口使用规范汉字比例超过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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