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并不是简单地把金融产品平移到互联网平台,其最大意义在于用先进的网络技术手段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改进服务效率,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可获得性,使边远贫困地区、小微企业和社会低收入人群能够获得价格合理、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使得人人享有平等融资权。从社会层面说,互联网金融的价值主要是普惠,让更多的人和企业参与到金融活动中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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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多投资者可以极低的成本参与金融投资,这规避了目前的理财产品动辄十几万几十万的进入门槛,给予了那些没有足够经济能力与经验的年轻人低成本参与金融交易的可能。而且,由于进入门槛很低,有着1万元本金的投资者最多就有一万个投资机会,充分地分散了风险。金融也不再仅是“高富帅”的专属领域,普通大众也可以搞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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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资本的发展空间大大拓展。原来的民间借贷得以进行,靠的是非成文的道德约束和熟人之间的相互信任。互联网技术将这种交易从线下转移到线上,通过平台和大数据实现规模效应,在拓展交易边界的同时也有效控制了风险,拓展了民间资本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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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获得了更多金融服务的机会。互联网金融企业依靠自己在“信息”、“成本”、“数据”等方面的天然优势,解决了小微企业“信用评估难”的问题,面向小微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差异化金融服务。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对于国内金融体系的调整和提升服务具有推进性的作用。互联网金融,对于资金的定价更市场化,可以更好地发挥我国从利率管制到利率市场化试点转化期间所造成的区域资金失衡问题。利率市场化推进过程中的一大难点就是因为在目前全国统一市场下,如果在某一地区进行试点则会造成全国资金向试点地区流动,不试则又很难发现问题。互联网金融机构分布在全国各个不同地区,利用这些机构作为利率市场化的突破试点,可以有效解决我国从利率管制到利率市场化试点转化期间所造成的区域资金失衡问题,同时从中发现问题,便于未来利率市场化的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