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地区,澳门自己发行货币,却不设中央银行,由货币暨汇兑监理署承担一部分中央银行的职能。经中葡联合联络小组谈判商定,自1995年10月16日起的15年内,由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与澳门大西洋银行共同发行货币,各自发钞额度均为50%。合约期满后,可根据中葡联合声明的精神修约、续约或签订新合约。
澳门使用的法定货币为PATACA,中国人通称其为澳门元或葡币。现在流通的澳门元纸币有10元、20元、50元、100元、500元、1000元6种面额。从1999年起,不再发行10元面额的纸币。流通的硬币有1毫(1/10元)、2毫、5毫、1元、5元、10元6种。澳门币在澳门地区内是记账、标价的货币,但是实际上大宗交易多用港币结算。
澳门元可随时无限量地兑换外币。1977年以前,澳门币与葡萄牙货币埃斯库多挂钩,1977年起,澳门政府正式宣布澳门币与港币挂钩。自1983年10月以来,澳门币对港币的汇率一直比较稳定,约103比100,上下调整幅度不超过4%。由于港币实行对美元的联系汇率,澳门币兑美元的汇率也只在较窄的幅度内波动。1984年时,澳门币兑美元的汇率为8.0279比1。10年后的1994年变动为7.9701比1。经济界人士普遍认为,澳门币通过与港币间接与美元挂钩,可保证币值稳定,有利于澳门经济的发展。
澳门元已在内地银行挂牌,可与人民币进行兑换。目前澳门币与人民币的汇率略高于1比1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