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这句话,是近年来大家耳熟能详的一句流行语,奉行这句话的人,认为它是个人标榜与众不同以及拥有自由的最佳后盾;所谓的自由,顾名思义就是自由自在、不受拘束,然而,自由并非毫无限制的,若因个人喜好而为所欲为,甚或造成他人的不愉快,便失去了自由的意义了;所以“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这句话并非是毫无限制的。
眼看情况已然失控,我只好主动开口请小朋友的妈妈帮忙制止小孩,“他们年纪小,喜欢玩游戏,有什么不可以呢?”听到这样的回答,真让人哭笑不得!而类似的事件也一直不断在社会中上演着!我认为,如果每一个人都为了自己的自由,而造成别人的不便以及困扰,甚至不听从他人的劝告,那社会只会充斥着自私、冷漠及冲突罢了!
借由这次的事件,让我体会到,原本老板的一片好意,却因个人的私心而造成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是会造成他人多么不舒服的感受啊!任何人都不能以个人的自由为借口,随意侵犯他人的自由,因为真正的自由是要建立在人人相互尊重的原则上,才能让每个人都自在的生活,不受到任意的威胁或迫害;唯有建立在此基础上,才能真正符合“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的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