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建筑属于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

2022-08-10 时事 62阅读
今年6月2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颁布,这是我市处理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法规性文件,是促进特区内外一体化建设,提高城市管理和城市规划水平的重大举措。该法规性文件立足于解决所有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将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违法建筑全部纳入处理范畴。为此,即将开展的全覆盖“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工作”是落实《决定》的基础性工作,是顺利开展违法建筑处理工作的前提和关键所在。为了推动信息普查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我们编撰了这组知识问答,旨在对信息普查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释惑,引导当事人正确理解、主动申报。

1、什么是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工作?

答: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工作是指对农村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不同时段、不同类型违法建筑进行信息采集、录入信息数据库,并进行规范化管理,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提供依据。

2、为什么要开展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工作?

答:今年6月2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这是我市处理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法规性文件。《决定》立足于解决所有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将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违法建筑全部纳入处理范畴。其主要思路是在《决定》颁布一年内,对所有违法建筑进行普查,然后对经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区别其违法程度分类进行处理。因此,信息普查工作是落实《决定》的基础性工作,是顺利开展违法建筑处理工作的前提和关键所在。

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对信息普查工作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决定》第三条规定:“市政府应当对全市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普查,建立违法建筑台账和数据库,逐项列明建设当事人或者管理人、区位坐标、用地属性、建筑面积、建设时间、类别和用途等内容。违法建筑普查工作应当在本《决定》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进行普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条规定:“违法建筑建设当事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本《决定》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按照普查工作要求向违法建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报。

逾期不申报的,由街道办事处在建筑物所处社区、辖区主要公共场所以及市、区政府网站公告三个月;公告期满仍不申报的,由街道办事处临时管理,并在普查工作结束时,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

4、深圳市政府对信息普查工作作了哪些部暑?

答:为认真执行《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全面部暑和开展信息普查工作,市政府作了如下工作部暑:

一、制定《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工作方案》;

二、制定《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表》和填表指南;

三、开发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数据库;

四、加大普查工作宣传力度,召开深圳市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工作动员大会;

五、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信息普查工作的相关领导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5、信息普查工作何时开展?

答:信息普查工作在《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颁布实施后全面启动。

■宝安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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