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达退休年龄,但未缴满十五年社保,是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的。按照规定,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十五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_人社部令13号》第一章
第一条规定: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已达退休年龄,但未缴满十五年社保,是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的。按照规定,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十五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_人社部令13号》第一章
第一条规定: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