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公布的《关于明确市北区教育局各科室对义务教育阶段学历制民办学校的主要管理职责的通知》青北教发〔2016〕2号文件的规定,青岛市市北区基教科职能范围是:
1、负责对学校的统筹管理、综合协调;
2、负责学校规范管理与健康发展的政策研究与制定;
3、负责区教育局权限内民办学校设立的审批;
4、负责已批准的民办学校变更、统计、年检;
5、负责民办教育政府专项基金经费预算;
6、监督协调学校收费政策、收费标准执行工作;
7、负责学校学生入学及学籍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招生广告(含宣传材料)初审、备案;
9、负责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资格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