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月初提出辞职,当月还应给交社保吗

2020-04-30 社会 108阅读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离职当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

员工在职一天就应该给员工缴纳当月社保。

《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劳动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也就是说,只要职工在职1天,企业都要为职工缴纳社保,而且不能出现个人承担企业缴纳费用的情况。

扩展资料:

个人社保的缴纳方法:

1、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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