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没有年费,但需十年一次续展,续展有手续费。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扩展资料:
商标有关规费标准:
1、受理商标注册费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30元)。
2、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1500元
3、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1500元
4、补发商标注册证费500元(含刊登遗失声明的费用)
5、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500元
6、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1000元
7、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250元
8、受理商标评审费750元
9、商标异议费500元
10、变更费250元
11、出具商标证明费50元
12、撤销商标费500元
1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150元
参考资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规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