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奖范围
时间限制:14年1月1日至1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
内容限制:1.在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科普读物等社会科学著作
2.按照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机关和市社科联确定的软课题
3.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的社会科学论文
二.格式要求
《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一式四份
成果原件及复印件(著作及调研报告类每项成果必须报送原件4份,论文类每项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复印件3份)
成果如被有关部门采纳,须附上证明材料;被中央、省级报刊转载须附上复印件(同样一式四份)
三.申报时间
2016年6月10日前,欲申报此成果奖的讲师需将准备完全的申报材料(包含《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一式四份及根据要求准备的支撑材料四份)及所在院系科研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初审表一起送至科研处。
四.参评成果及各项附件概不退还
具体要求请阅读群共享中的文件:关于印发《武汉市(第15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