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阜康市中考科目,《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昌吉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昌州教基发[2016]11号)规定:
1、九年级毕业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汉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艺术,其中物理与化学两科合卷,思想品德与历史两科合卷。在思想品德与历史两科合卷中,加入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含新疆地方史),分值30分。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民族团结教育(含新疆地方史)”部分的考试内容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思想政治》(九年级全一册)、新疆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地方教材《新疆•民族团结篇》(试用)(九年级全一册)和《中国新疆•发展篇》(试用)(九年级全一册)、新疆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地方教材《新疆•地方历史篇》(试用)(八年级下册)和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可爱的兵团》中的内容。各考试科目的分值、内容比例等要求详见自治区制定的初中学考各学科考试说明。
2、听力考试:2016年初中学考英语和汉语考试听力全部采用光盘播放,请各县市提前做好准备。
3、考试形式:语文、数学、英语(汉语)以及物理与化学合卷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历史合卷采取开卷考试。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和字典。
八年级生物学科实行闭卷考试,地理学科实行开卷考试。
4、2016年体育与艺术考试科目分值为150分,其中体育100分,艺术50分,考试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体育等级设置为A、B、C、D四级(A为100分-81分;B为80分-56分;C为55分-21分;D为20分-1分)。体育考试项目为五个,采取“三必两选”,其中三个项目是必考科目,两个选考项目由各县市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7个项目中自行选定,具体见《2016年昌吉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方案》。
艺术考试分笔试和技能两部分,共计50分。笔试为必考科目,由音乐、美术合卷组成,共计20分。技能为选考科目,学生可从音乐和美术中任选一项,占30分。考试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等级设置为A、B、C、D四级(A为45分以上;B为35分~44分;C为25分~34分;D为25分以下)。具体见《昌吉州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艺术考试实施方案》。
体育与艺术考试科目的分值、内容比例等要求详见自治区和兵团联合制定的《2016年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艺术考试说明》(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
5、各考试科目的分值、内容比例等要求详见自治区和兵团联合制定的初中学考各学科考试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