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钱塘江供热服务大厅:0532-86978192
地址:钱塘江路270号。
2、石雀滩供热服务大厅:0532-86978892
地址:海棠墅小区南门对面。
3、海王路供热服务大厅:0532-86118682
地址:海王路1768号。
4、公司总部(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有限公司):0532-85112319
地址: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相公山路723号。
扩展资料:
1、供热质量标准:
青岛市供热管网系统设计运行的环境温度为-5℃,在室外环境温度不低于此标准、房屋结构未改变、采暖系统结构和散热器未被装修覆盖、门窗密闭的情况下,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低于10℃。因用户遮蔽散热器、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等原因,致使供热质量不达标和造成相关损失的,责任由用户承担。
2、关于供热不达标的退费标准及时间: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若室内温度不达标,用户可向供热单位预约测温,对室温不合格的天数,按照以下标准退还热费: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热费的20%;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
每年的6月30日前办理退费,用户逾期没有办理的,在收取下一采暖期热费时将予以核减。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