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经济学教授要求我们结合现实生活中的经济现象,根据课本原理分析,做成ppt

2020-07-06 财经 122阅读
一、剩余价值是个什么东西?
我学习,思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很久,一个问题始终在我脑海中没有得到解答,那是一个马克思在解释“剩余价值”的时候的一个内在矛盾:为什么商品的所有价值都仅仅是,而且只能是工人创造的?既然全部是工人创造的,那么为什么工人不远离资本本身,独立地生产和制造呢,按照“剩余价值”的理论,无论如何他所得到的报酬,也会比工资高。因为他自己占有全部“剩余价值”。但是,这种情况基本上不存在,因为任何工人脱离了由资本所支撑的大规模生产,他自己的劳动力连他工资的零头的产品也生产不出来,这点马克思也承认:
“单个劳动者的力量的机械总和,与许多人手同时共同完成同一不可分割的操作(例如举重、转绞车、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等)所发挥的社会力量有本质的差别。在这里,结合劳动的效果要末是个人劳动根本不可能达到的,要末只能在长得多的时间内,或者只能在很小的规模上达到。这里的问题不仅是通过协作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因此,12个人在一个144小时的共同工作日中提供的总产品,比12个单干的劳动者每人劳动12小时或者一个劳动者连续劳动12天所提供的产品要多得多。”(《资本论》,第362至363页)
于是这里就产生了一个我不能接受的逻辑,既然这种所谓的生产力是由资本和劳动力结合实现的,那么单纯地把生产力归因于劳动力毫无道理。这就好像宣称:“人类的繁衍是男(女)人的功劳。尽管如果男(女)人不和女(男)人结合就不能实现人类繁衍,但归根结底还是,而且只是男(女)人的功劳。”一样令人难以接受。
当然这也有解释的方法,我们在考察商品交换的时候,都认为,在商品交换过程中,货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一般等价物,是一个媒介,实质上货币代表的是劳动,商品交换是劳动和劳动交换的过程。资本最初是货币,然后从货币转换成机器,厂房等。换言之,资本最初也是劳动,不过是变形的劳动。事实上,在生产过程中,我们完全可以看成是资本家的劳动(我们暂时先不研究这资本是偷来的抢来的还是做了人家女婿继承来的),变形成为机械和厂房和工人共同劳动生产商品的结果。那么这么一来,产品的价值本来就应该由资本所有者和工人分割,尽管分割的是否公平还有待进一步查证,但是宣称资本所有者拥有的一切利润都是从工人抢占过来的“剩余价值”则绝对没有道理。
问题到这里结束了么?我不那么认为。我们干嘛要绕这么大一个圈子,从而不得不陷入“补丁理论”的泥沼呢?我请大家回忆一下“柏拉图的鸡”的故事,柏拉图把人定义为“没有羽毛,直立行走的两足动物。”于是就有人把鸡拔光了羽毛然后对他说:“这就是你所说的人”。这当然是一个笑话,但是如果换一个角度思考问题,事情就不那么好笑了。请大家注意这个句型:人是一种()的鸡。然后把所有人和鸡的差别都填进去,包括翅膀,卵生……,这句话的逻辑就成立了。当然有人说:这个结论尽管符合逻辑,但是什么用处也没有。对!我们遭遇的问题就是这样,理论解释来解释去,当然能够自恰,但是变得越来越没有用处。想详细了解这点的请看张五常的经济解释之三:世上没有不可代替的理论。
既然资本和100工人的结合能创造出200个单纯工人的生产力,而且100个工人在不合资本结合的情况下,无论如何也创造不出来200个工人的生产能力。我们干嘛不老老实实承认资本能够产生100个工人的生产力就好了呢?还要兜那么大的圈子?
这个结论,肯定会有很多人感情上难以接受。那么我给大家另外一个例子让大家思考:
一个人养了一只鸡下了蛋卖了钱,这个例子可以解释为人的“养”是劳动,鸡蛋卖的钱是对人的劳动的报酬。
一个工匠,雇主提供一切材料还给他解决一切生活问题。所有的价值就变成了工匠创造的,还受了剥削?这是什么道理?
要解释上面这个逻辑矛盾,只能承认一个结论:鸡也能生产价值!只不过由于所有权归属,鸡所生产的价值被人无偿占有了。而雇主提供的材料和环境也是能产生价值的,所以利润归两者所分配。雇主由于和雇工是平等主体。出钱购买了雇工的劳动力,和他本身占有生产资料的生产力结合起来形成的价值,当然归雇主所有。如果情况倒过来,工匠向材料提供者购买材料,那他也当然地具有产品的所有权。大家一定可以看到马经理论的一个荒诞结论,如果工匠向材料提供者购买材料,这叫做交易。如果工匠还是给钱换回材料,只不过是一个比较稳定的合同,就变成了雇佣和剥削?
进一步思考一下,农民种庄稼其实也有日光,土壤等“自然生产力”,不过他们没有独立人格和所有权,所以被农民所占有。
我们回想一下,既然“科学技术”这么一种抽象的东西可以是“生产力”而且是“第一生产力”,为什么资本就没有资格成为一种生产力了?而且从资本主义诞生到今天,马克思承认,资本主义在这一段时间内所创造的价值,比过去人类创造的所有的总和还要大。可是资本却被剥夺了“生产力”的资格,你说是不是不公平?
所以,归根结底,剩余价值是存在的(或者可以用另一个词来代替),但是这个价值并不是100%工人创造然后由资本家占有的,在根本上,其实是资本和劳动力结合起来,通过分工协作和技术革新,实现比单纯的独立生产,又或者相对落后的“分工协作和技术革新”多创造出来的价值,并且最终由资本和劳动力瓜分。
那么,既然马经的关于剩余价值的论断既然是有问题的,它是怎么得出来的呢?我们要回到价值论的源头去探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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