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是作为发展对象进行有计划培养的人员。重点培养对象是,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的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指那些已经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作为发展对象进行有计划培养的人员。
重点培养对象是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步骤是:
1、提交申请;
2、党支部推荐;
3、支部与申请人谈话;
4、党员与非党员投票;
5、召开支部会从申请人中确定积极分子,并报批上级党委;
6、党委批准确定,正式进入考察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考察期为一年。
申请到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是没有严格时间规定的,只要单位负责这项工作的人积极到上级党委争取并例行相关程序就可以,即使填写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很长时间,也未必会成为预备党员,这要取决于党委的发展计划和是否分配给你们单位预备党员的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