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招生简章》,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专业有七个院系,共11个专业,参考招生简章六、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年单独招生各专业。
2017年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招生简章
一、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的所有考生和参加春季高考报名的信息技术、旅游服务、学前教育、服装大类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相关专业。
二、考试报名安排
1.网上报名、缴费时间:
4 月 6 日 -4月10日(每天
8:00-20:00),网址:http://www.zsc.qtc.edu.cn,进入“单独招生”栏目,浏览招考信息,点击“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考生报名完毕后,通过联行支付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前需开通网上支付业务,如何开通网银及网上支付具体操作请参照银行相关说明或咨询开户银行。完成网上缴费后系统将自动锁定个人信息,考生不能再进行修改。
2.打印准考证时间:
4月11日-4月15日。网址:http://www.zsc.qtc.edu.cn,进入“单独招生”栏目,点击“单独招生网上打印准考证系统”。4月15日15:00至17:00考生可持准考证来院熟悉考场位置。如没有打印条件,可在打印准考证期间(每天8:30-17:00)到我院综合实训楼903室打印,4月15日8:30-17:00在综合实训楼1楼大厅打印。
3.考试时间: 4 月 16 日 (周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见准考证,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考试所要求必备的用品来我院参加考试(务必带齐证件),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钱塘江路369号。
三、 专业志愿填报
考生须按照各专业要求的招生科类选报专业,不允许跨类别报考。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专业。
四、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录取规则如下:
1.各专业根据考生成绩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各专业以分类别计划为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以上考生。
3.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加分及优先录取政策,考生各项加分因素必须经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考生提交加分信息后,我院将报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核查。
4.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5.色弱、色盲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不能报考药品生产技术专业。
6.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咨询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7.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五、 申请免试要求
1.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单独招生对口专业学习。
2.报名: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4月13日前登录我院招生咨询网www.zsc.qtc,edu.cn,在“单独招生栏目”下载《山东省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可以将报名信息表传真或送至我院,其他考生须将报名信息表及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原件一并送至我院。
3.资格审核:我院对免试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咨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录取: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按要求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
六、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年单独招生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