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地市(含地市)以上级别的正式比赛,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可以申请二级运动员证书。
凡符合下列成绩标准之一者,可以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1.凡在全国青少年比赛中,获得甲组单打、双打和混双第5至8名,乙组各单项第3至6名的运动员;
2.在全国业余体校比赛中,获得甲组各单项第2至6名,乙组前2名的运动员;
3.在省辖市(专区、直辖市的区)或相当于省辖市的比赛以及各各 自治区、直辖市系统举办的比赛中,获得单打、双打、混双前6名,团体赛前2名的主力队员;
4.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的青少年比赛中,获得单打、双打、混双前3名,团体冠军的主力队员,少年比赛各单项冠军的运动员。
扩展资料:
运动员等级证书申请流程
一、申请
办理国家二级运动员者,需递交等级运动员申请表一式二份,出示运动成绩证明,并递交运动成绩证明复印件一式二份,二寸免冠照片三张,参加比赛的秩序册和成绩册各一份,并加盖所属体育行政部门公章。
二、审查
严格按照国家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对所受理的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申请材料不全者,及时让其补交材料;不符合标准的返还申请者材料,并说明理由。
三、审批
申请材料经审查、核实后,向科长汇报,再报分管领导审批。
四、办证
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对符合国家二级运动员技术标准的,当即予以办理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
五、建档
对已批准的等级运动员进行注册登记,建档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业羽毛球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