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和优秀毕业生是必须的!
选调生报考范围和条件
1、高校范围。《招考简章》中的普通高校包括军事院校(地方生),不包括独立学院(二级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网络学院、党校、科研院所、成人高校、民办高校及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等。高校范围适用于“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
2、毕业生范围。不包括委培生(山东省政府委培生除外)、定向生、高职生等。国内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2010年3月或6月。海外留学生须同时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制的学位证和毕业证,包括2009年12月至2010年6月的毕业生。不限生源、不限户籍。
3、专业范围。研究生按现在所学专业、本科生按主修专业报名。“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专业。具体专业需求见各市补充说明。
1、学生干部名称。为保证填写规范,请按照以下学生干部基本名录填写:班长、副班长、班生活委员、班学习委员、班卫生委员、班体育委员、班纪律委员等;班团支部书记、班团支部副书记、班团支部组织委员、班团支部宣传委员等;院系团总支学生组织委员、院系团总支学生宣传委员等;校(院系)学生会主席、校(院系)学生会副主席、校(院系)学生会秘书长、校(院系)学生会副秘书长、校(院系)学生会卫生部部长、校(院系)学生会学习部部长、校(院系)学生会自律部部长、校(院系)学生会劳动部部长;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等。未列入名录的,可填写规范的名称。
学生干部不包括:第二课堂中心主任、心理咨询室主任、记者团团长、主席团成员、各类协会、研究小组、学习小组、党小组等组织负责人及成员。
担任职务时间须连续满1年以上(寒暑假计算在内)。优秀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不列入报名条件。
2、“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报考法检系统的全国重点政法院校毕业生,可放宽为学生干部或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重点政法院校包括: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放宽后的学生干部包括:班委、班团支部成员,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副秘书长、副部长,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不包括各种学习小组、团小组成员等。
3、专升本学生的学习专业、任职情况等报名条件只限于本科阶段。研究生的报名条件可从读全日制大学本科算起;通过非全日制大学本科学习考取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只限于研究生阶段。
4、年龄。双学位按大学本科生年龄掌握,双学士延长2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内“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相应放宽2周岁,即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应分别为1984年、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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