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尼斯世界纪录在中国没有与任何代理机构进行合作。所有纪录申请无法通过电话申请,需要在吉尼斯世界官方网站报名申请。
申请要求
1、向吉尼斯世界纪录有限公司及其机构申请记录的任何人都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真实的。
2、所有试图挑战和创建记录的个人或单位自己承担挑战和创建记录的风险。吉尼斯世界纪录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尝试的任何责任,包括潜在的责任,包括任何责任。
3、向吉尼斯世界纪录有限公司申请记录的所有申请人必须同意使用吉尼斯世界纪录有限公司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并保证不会发生版权纠纷。
4、吉尼斯世界纪录有限公司未收到申请人签署的“挑战记录协议”之前,没有鼓励,授权或允许保存任何挑战记录;在吉尼斯世界纪录有限公司同意之前,吉尼斯世界纪录有限公司与这些活动无关,也未授权举行这些活动。
5、“吉尼斯世界纪录”一词和星形徽标是吉尼斯世界纪录有限公司的商标。未经吉尼斯世界纪录有限公司的同意,其商标的使用和使用在全世界范围内受到保护,未经允许不得使用。
6、所有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
扩展资料
申请流程
1、申请人通过吉尼斯世界纪录官方网站提交纪录申请。
2、吉尼斯纪录管理部门审核后,将纪录挑战规则发送给申请人。
3、申请人认真阅读规定,确保已收到有关资料和记录证据所规定的全部要求。
4、根据挑战规则发起正式挑战,并在整个过程中记录并保留证据。
5、申请人组织并收集质疑证据,准备其他要提交的文件并上传。证据审核过程需要12周。
6、如果申请人成功完成挑战,他将获得吉尼斯世界纪录的正式证书。如果不是,请不要放弃,您可以重新申请或选择其他记录来挑战认证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