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生育小孩回家是可以报销的,以营山县农村医保为例。
一、异地(县外)住院的市民,出院后到营山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办理报账时所需资料:
1、本次住院的住院发票、总费用清单、出院证明(或出院小结、出院记录),以上所需资料均需原件并加盖医院鲜章。
2、如果是外伤或中毒的病人需复印住院病历并加盖医院印章(住院病历出后1-2周后到所住医院病案档案室复印)。
3、生小孩的需要生育证。
4、需一张工商银行卡及持卡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住院费用总额两万人民币以上的(含两万人民币)需复印住院病历和病人本人的工商银行卡的复印件(卡不限地区)。
5、病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6、另有需要到其他地方报账的,请先把所有资料复印备用。再到窗口交原件资料(所交资料不再提供)。
二、顺产单胞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500元人民币,多胞胎按照多一胎顺加200元人民币。剖宫产单胞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300元人民币,多一胎顺加200元人民币。
三、新出生婴儿报账:新出生婴儿需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从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待遇。出生后3个月内跨年度参保缴费的,补缴上年全额医保费(含各级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部分)并缴纳当年个人缴费金额,从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待遇。
扩展资料:
外地生小孩可以回家报销,首先参保人在确诊怀孕后,可携带相关资料到市社保局办理生育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生育备案手续前发生的产前检查、生育等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已承担。参保人生育出院后一年以内,到市社保局申请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异地生育报销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产检门诊病历,需提交以上四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